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2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买了一辆小破车, 花了现金3095思明币 嗯嗯 你可以和你老婆买一样的!!!
原帖由 o小糊涂神o 于 2008-12-3 20:04 发表 [发帖际遇]: o小糊涂神o发帖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现金397思明币. 我预定下了他水王传人的位置。。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4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获得本周补贴现金282思明币. 有点不相信你了呃···你都是上网看地图的!!
原帖由 di.調dè嘩俪 于 2008-12-3 20:04 发表 [发帖际遇]: di.調dè嘩俪参加论坛辩论大赛, 获得存款2思明币. 我可以预言这帖会上本周热门没....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5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开车的时候, 一张纸条飞进驾驶舱, 才发现原来是支票现金1000思明币. 我给我的位置给你好嘛!!但是有个条件!!!!!!!!!!!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3 20:04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发帖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现金327思明币. 恩,到时候看看,我LP喜欢,就一人买一件了~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5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开车超速被罚款现金1000思明币. 我发的帖 你说捏`>?????????
原帖由 o小糊涂神o 于 2008-12-3 20:05 发表 [发帖际遇]: o小糊涂神o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404思明币. 我那是找商场啊。。。 认路我OK的啦。。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3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收取租客本月房租现金378思明币. 他是水王!!没办法!!
原帖由 o小糊涂神o 于 2008-12-3 20:06 发表 什么条件啊。。 又要吃糖?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8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 8800手机, 损失现金1499思明币. 嗯嗯 那下次我们去逛!!!!!!!!!
原帖由 di.調dè嘩俪 于 2008-12-3 20:09 发表 [发帖际遇]: di.調dè嘩俪钱包不见了, 丢失了存款1思明币. 飞扬什么时候有那么多思明币了?
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3 20:09 发表 糖是要吃的 !那就是10号晚上的晚会你替我上 哇嘎嘎!!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思明论坛
GMT+8, 2025-5-25 05:13 , Processed in 0.075632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