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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1-26 21:48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帮助大陆公安抓贼, 获得奖金现金500思明币. 不是自暴的啊,是被别人暴的
原帖由 Bensey 于 2008-11-26 21:49 发表 [发帖际遇]: Bensey被小贼们打劫现金359思明币. 室内的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26 21:34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342思明币. 可以叫你回来的嘛 谁让你“太”低调了,都不自爆,当然想看你啊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1-26 21:49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买乐透幸运中得三等奖, 获得奖金现金320思明币. 上台表演什么,我对表演不在行的啊. 把书柜搬过来?那也太夸张了吧
原帖由 七百五 于 2008-11-26 21:45 发表 [发帖际遇]: 七百五买了一辆小破车, 花了现金2742思明币 我们那天穿正装去吓他们。
原帖由 一朶/貓。 于 2008-11-26 21:50 发表 那好吧 我是06的。。。
原帖由 一朶/貓。 于 2008-11-26 21:49 发表 [发帖际遇]: 一朶/貓。在赌场爽了一把, 赢得存款1思明币. 那我也假装没见过你好了。
原帖由 蓝空飘月 于 2008-11-26 21:39 发表 我觉得应该把5000帖以上的推荐出来,然后再投票,或者帅的自动站出来!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26 21:50 发表 明明就是自爆嘛,社区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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