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管理员就应该告诉楼主:你发的帖里面的照片有违规行为,违法XX条,按规定执行删贴处理! 而不是说,你发的相片某个人不高兴,删了 cz275 发表于 2009-9-2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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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一下。。 小药 发表于 2009-9-22 20:46
药酱..难道是你们宿舍? 【水月】 发表于 2009-9-22 20:47
她的宿舍···从某种程度上说 楼主说我为了泡妞也是正确的 思明送果的 发表于 2009-9-22 20:49
人家是说管理员“我”!!! 风风.. 发表于 2009-9-22 20:51
以后想法相片就发自己的吧 这样绝对没人有意见 想法别人的请先征求别人的同意 谢谢 大头娃娃◎_◎ 发表于 2009-9-22 20:46
那你拍了晚会的相片,要发是否先经过相片里的人同意先? 你是不是要去一个个问过了再发? cz275 发表于 2009-9-22 20:53
是不是很萝莉呀 肯定了 大头娃娃◎_◎ 发表于 2009-9-22 20:53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9256809.html?si=3 。 。= =要论法律的话。。对于网络有关法律。。是不健全的。。cz同学是要打官司咩? 管理员。。管理论坛容易吗?。。。还有关键是。现在强调的是版规。 ... 弓长X布习习 发表于 2009-9-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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