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zhubolin 于 2008-12-22 22:44 发表 [发帖际遇]: zhubolin参加论坛辩论大赛, 获得存款1思明币. 不是吧,又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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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兎老师 于 2008-12-22 22:46 发表 [发帖际遇]: 小兎老师买乐透幸运中得三等奖, 获得奖金现金146思明币. 额,我大号也有2千多的帖子,不过发帖子跟打劫有关系?
原帖由 zhubolin 于 2008-12-22 22:47 发表 那就最好了。呵呵!~~ 祝福你咯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2 22:47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买乐透幸运中得三等奖, 获得奖金现金469思明币. 我放你出来,你去冲体力咧,我带你们去打劫银行了~!
原帖由 zhubolin 于 2008-12-22 22:43 发表 呵呵。那那些杀伤力有没有把你杀了?
原帖由 叛逆的娃 于 2008-12-22 22:48 发表 艾``` 给你个QQ你自己去看啊`` 里面也许有我的相片`` 我上次看见拉`` 是我同学的Q```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2 22:48 发表 对呀,成人之美多好呢,我也想看呢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2 22:49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买了一个馒头吃, 花了现金122思明币. 早说嘛,这样我就不换号了呢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2 22:48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看到路边的乞丐, 施舍了现金387思明币给乞丐. 只是路上见过,但是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原帖由 zhubolin 于 2008-12-22 22:48 发表 [发帖际遇]: zhubolin买了一双NIKE鞋, 花了现金39思明币. 这小号来着?你不是要奔小康么?发帖子也能啊。呵呵!~~ 我去打劫或者 救人一般都是成功的。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2 22:51 发表 我都带你这个号去打劫银行失败了,似乎都不见其他人的,只有三个小弟在线~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2 22:49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在五星级酒店和MM HAPPY一晚, 花费现金8592思明币. 嗯,听学姐的教诲,一定让自己加油坚持
原帖由 262644270 于 2008-12-22 22:49 发表 [发帖际遇]: 262644270收取租客本月房租现金327思明币. 对于你放的PP,我都是随便浏览下,留恋不得,因为太有杀伤力了,我不想让自己受伤啊
原帖由 叛逆的娃 于 2008-12-22 22:51 发表 [发帖际遇]: 叛逆的娃在皇后街摔了一跤, 身上不见了存款5思明币. 嘿嘿 我会说给你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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