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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慕慕 于 2008-12-10 23:21 发表 [发帖际遇]: 慕慕发帖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现金496思明币. 为什么拍得那么丑 ??????
原帖由 冰尘物语 于 2008-12-10 23:23 发表 我恨你啊。。让我带着这么丑的形象离开广大水友。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10 23:26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赠送给朋友存款3思明币. 我的更丑呢~!
原帖由 七百五 于 2008-12-10 23:27 发表 [发帖际遇]: 七百五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 8800手机, 损失现金1206思明币. 看我头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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