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 22:51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请朋友们喝酒, 用了现金76思明币. 嘿嘿,我快退出前15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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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 22:52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请朋友们吃饭, 花费现金161思明币. 那你们尽管投,我也去弄个小号奠定下飞扬,飘仔,大法师的地位先
原帖由 伤尽千万少女心 于 2008-12-2 22:51 发表 [发帖际遇]: 伤尽千万少女心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466思明币. 哈哈 是我看错贴了 建议在不允许开小号投票前多开小号投票吧~~~~~~~~~~~ 飞扬。·。· 哈哈 你是焦点~~~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2-2 22:51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参加论坛辩论大赛, 获得存款1思明币. 居然有这种事情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2-2 22:52 发表 居然公开开小号投票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 22:53 发表 飘仔,你要和大法师好好相处,相亲相爱哦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 22:52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在大街上捡到现金1000思明币, 飞快的跑回家躲着. 没事,我让我同学都来投你吧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2-2 22:53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酒后驾驶, 被警察逮住罚款现金3044思明币. 我先溜......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 22:54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在馒头店卖馒头赚到现金45思明币. 你不要乱来啊~!不要投我了,投飘飘和法师好了 我还要在广职混多一年的啊~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2-2 22:54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在大街上捡到现金1000思明币, 飞快的跑回家躲着. 抓住,不许溜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 22:52 发表 我也是你的焦点,不是吧?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2-2 22:55 发表 你认为有谁能跟得上我的速度抓住我吗?
原帖由 di.調dè嘩俪 于 2008-12-2 22:56 发表 [发帖际遇]: di.調dè嘩俪买了一双NIKE鞋, 花了现金33思明币. 等我就拿小螺丝刀上你宿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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