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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nD. 于 2008-11-27 23:13 发表 [发帖际遇]: SanD.玩宠物的时候不幸损失存款2思明币. 下次如果看到小偷叫上我 群殴他,那他组队多手的“火锅”是麻辣的!
原帖由 阿涛 于 2008-11-27 23:16 发表 人是不应该逾越道德底线的,连做人最基本的礼义廉耻都不知道,实在不得立足世间。 这给我们提个醒,以后个人的财务应该要随身携带,“提防小手”,也“提防贼手”…… 偷手机的贼,请你向你崇拜的神忏悔吧,请你用 ...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11-27 23:16 发表 [发帖际遇]: 超人gg;^^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 8800手机, 损失现金1431思明币. 够贱的这些人。我鄙视。 我都不把那种东西放在外面的。 下次抓到我也去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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