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o.璇註桷︷ 于 2008-10-29 20:29 发表 [发帖际遇]: ◇o.璇註桷︷在五星级酒店和MM HAPPY一晚, 花费现金7033思明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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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ィ+麽娿> 于 2008-10-29 20:29 发表 挨偷了就挨偷了咧 别人还看不上我的先
原帖由 弓长X布习习 于 2008-10-29 20:30 发表 玩玩? 你自己看之前他说那些话。。。。 说是在。。不好玩
原帖由 七百五 于 2008-10-29 20:30 发表 其实柳州人很讲道理的。不是随便生气乱来的。
原帖由 七百五 于 2008-10-29 20:30 发表 [发帖际遇]: 七百五英雄救美, 获得存款2思明币. 你的那么大``鬼穿得得啊``。。
原帖由 幼右 于 2008-10-29 20:31 发表 [发帖际遇]: 幼右请朋友们吃饭, 花费现金838思明币. 孩子!你有么????
原帖由 ◇o.璇註桷︷ 于 2008-10-29 20:31 发表 [发帖际遇]: ◇o.璇註桷︷在五星级酒店和MM HAPPY一晚, 花费现金6570思明币. 颠仔!!!现在没是在讨论这个问题好咩1!! 现在是讨论人权问题!!!!!!11
原帖由 弓长X布习习 于 2008-10-29 20:32 发表 对。。。他穿不得。。鬼穿得。。。 巨大不是他的错。。啊哈哈
原帖由 〈ィ+麽娿> 于 2008-10-29 20:33 发表 那你乖点 以后我帮你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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