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9-23 17:16 发表 [发帖际遇]: 超人gg;^^在赌场爽了一把, 赢得存款2思明币. 那你就上北。如果你OK的话, 我是有老婆的人。这些我不竞争阿。哈哈,我是别有目的的。你们不知道的。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9-23 17:17 发表 可是我还没有家室的哦..................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9-23 17:15 发表 [发帖际遇]: 超人gg;^^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112思明币. 那就交给你了。 认识不认识都无所谓。做个普通朋友而已,我是有家室的人。 只是想认识而已。叫她放心。
原帖由 xiao兵 于 2008-9-23 17:20 发表 没得Q水不了了
原帖由 梦灭 于 2008-9-23 17:21 发表 不是吧,那么直接!!
原帖由 梦灭 于 2008-9-23 17:26 发表 对,好一个乖乖女,现在确成为我们的······哎····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9-23 17:27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 8800手机, 损失现金1218思明币. 我没有怎么样给她的哦........... 我只是说她比较好而已
原帖由 梦灭 于 2008-9-23 17:29 发表 对,你一直都比较中立,客观看待,哈哈
原帖由 梦灭 于 2008-9-23 17:31 发表 那个是事实嘛········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思明论坛
GMT+8, 2025-4-21 11:35 , Processed in 0.02465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