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唱响红色五月,奉献热血青春”文艺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
今年迎来了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的重大节日,为激励我院学生立志报国、努力学习,根据上级团委的文件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唱响红色五月,奉献热血青春”文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合唱比赛
合唱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采取学生自学,各系组织各班竞赛和学院总决赛相结合的形式。
第一阶段:各系组织班级合唱比赛定于2009年3月中旬至4月30日,原则上每个队的人数不得少于50人,不足50人的班级可合班组队(要求在校生都必须参加),比赛形式由各系自定,评选出获奖班级并摄影存档,于决赛前报团委学工处。
第二阶段:总决赛形式以系为单位组织代表队。拟定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晚8:00在文体馆进行全院的总决赛。每个参赛队准备2首歌曲(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要内容,反映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功绩,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果),参赛队员不得超过81人(包含学生指挥1人),伴奏由各系自行解决(比赛当天团委提供电钢琴)。4月30日上午11:00各系派代表在团委办公室抽签并填报参赛曲目
比赛奖项设立(比赛按各系组织活动占30%,总决赛成绩占70%计算,各系必须于4月30日前将各系的活动总结和各班、系开展竞赛活动的图片典型资料报团委,要求每一次活动报一张特征明显的代表图片,凡各班(或专业)和系部都开展了活动的给予满分30分,少一个班按所占比例扣分,凡不组织各班开展学习和竞赛活动的系不予评奖,也不列入参与学院各种学生工作集体评优。
评分标准:去掉2个最高分,去掉2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最终评选出获奖参赛队。
奖项设置:第一名至第七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二、文艺晚会
定于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晚8:00在文体馆举办我院2009年“五·一、五·四文艺晚会”。具体安排如下:
1、各系于2009年3月31日前报送1个节目并将节目的形式、名称上报团委学工处,进行初审,通过后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排练。
2、于2009年4月中旬(时间待定)对各系节目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晚会的节目。
3、于2009年4月23日进行晚会彩排,以便安排晚会的相关事宜。
本次晚会节目以比赛的形式举行,各系表演节目长度在6分钟以内(小品、话剧类8分钟以内),要求服装统一,精神面貌良好,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节目形式新颖,节目质量高。由团委学工处组织评委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获奖参赛队。
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金。(附件:文艺节目评比细则)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