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入驻
搜索
楼主: 南方以南

我该走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2-24 12: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2-24 12:29 发表

呵呵,会的一定还会回来的!!!
我还要回来拿毕业证的!!!

那要到明年你才回来咧,好久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2: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玩宠物乐园, 获得存款2思明币.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4 12:30 发表

那要到明年你才回来咧,好久啊~

不久,才半年而已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在公车上拣到现金100思明币.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2-24 12:35 发表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玩宠物乐园, 获得存款2思明币.



不久,才半年而已嘛!!!

额,你还没去吃饭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2: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4 12:37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在公车上拣到现金100思明币.



额,你还没去吃饭麻?

没吃捏,人都不见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ぁ狗ぁ狗ぁ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973思明币.


哈哈....好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2-24 12:39 发表

没吃捏,人都不见光了!!

额~法师和燕子不是说要和你一起去吃的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法师 于 2008-12-24 12:21 发表
[发帖际遇]: 大法师帮助大陆公安抓贼, 获得奖金现金500思明币.


都是你来这里捣乱


你也会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弓长X布习习酒后驾驶, 被警察逮住罚款现金3910思明币.


愿你一切顺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2: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赠送给朋友存款2思明币.

原帖由 ぁ狗ぁ狗ぁ 于 2008-12-24 12:39 发表
[发帖际遇]: ぁ狗ぁ狗ぁ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973思明币.


哈哈....好走了...

啊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小贼们潜入燕朝北飞家, 偷了燕朝北飞存款1思明币.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4 12:22 发表

燕子,你快问清楚法师一般去哪家吃饭滴,我先去埋伏先~!



他都不告诉我的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2: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买了一辆小破车, 花了现金2838思明币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2-24 12:40 发表

额~法师和燕子不是说要和你一起去吃的麻?

法师的话不能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ぁ狗ぁ狗ぁ请朋友们喝酒, 用了现金81思明币.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2-24 12:43 发表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赠送给朋友存款2思明币.


啊狗!!!!



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吧! 我帮你实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2-24 12:44 发表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买了一辆小破车, 花了现金2838思明币



法师的话不能信的!!!



呃~~~草莓我去了一条街,没有看见你就打回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4 12: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参加慈善晚会, 捐款现金4494思明币.


法师连一条街都不敢去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4 12: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不小心在路边拣到一个信封, 发现里面原来有现金1思明币.

原帖由 ぁ狗ぁ狗ぁ 于 2008-12-24 12:44 发表
[发帖际遇]: ぁ狗ぁ狗ぁ请朋友们喝酒, 用了现金81思明币.





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吧! 我帮你实现~~~

好久 没见你了!!!! 你升官发财了我也不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思明论坛

GMT+8, 2024-9-30 18:21 , Processed in 0.03045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