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1-25 09:59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看到路边的乞丐, 施舍了现金123思明币给乞丐. 我大二的为,,我不是水王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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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1-25 10:01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 8800手机, 损失现金1344思明币. 我以后会低调的,好好管理我的社团,没那么多时间水了~
原帖由 o小糊涂神o 于 2008-11-25 10:00 发表 [发帖际遇]: o小糊涂神o玩宠物乐园, 获得存款2思明币. NO。是大一的。 她们就发了两次贴。 貌似就登上周榜勒。。。
原帖由 lean 于 2008-11-25 10:01 发表 [发帖际遇]: lean开车的时候, 一张纸条飞进驾驶舱, 才发现原来是支票现金1000思明币. 额。你也有社团了呀。。、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1-25 10:02 发表 [发帖际遇]: 小贼们潜入飞扬的27家, 偷了飞扬的27存款1思明币. 人家水母水王都没发彪呢~!~要是发起狠来,会把论坛水塌的~
原帖由 o小糊涂神o 于 2008-11-25 10:01 发表 [发帖际遇]: o小糊涂神o开车的时候, 一张纸条飞进驾驶舱, 才发现原来是支票现金1000思明币. 额?大二的? 那就不用和我比老。。 状元让给你们~
原帖由 飞扬的27 于 2008-11-25 10:04 发表 [发帖际遇]: 飞扬的27请朋友们喝酒, 用了现金80思明币. 我老了,,,跟不上你们大一了,你们还可以水两年多,我就不可以了
原帖由 zhubolin 于 2008-11-25 10:04 发表 [发帖际遇]: zhubolin收取租客本月房租现金318思明币. 继续上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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