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16 11:34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坐公车的时候被小贼偷了一部NOKIA 8800手机, 损失现金1727思明币. 不要用那么引发人犯罪的眼神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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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16 11:35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被小贼们打劫现金248思明币. 原来你说话是要打草稿的
原帖由 木鱼脑袋 于 2008-11-16 11:34 发表 我也有同感…………在社区就没了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16 11:35 发表 各位,我先去解决民生问题,去吃饭先喂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16 11:37 发表 难道他是个男人,不是吧
原帖由 qiulimissyou 于 2008-11-16 11:39 发表 [发帖际遇]: qiulimissyou看到路边的乞丐, 施舍了现金424思明币给乞丐. 我体测回来了。。。。。。。。。。。。。。。
原帖由 木鱼脑袋 于 2008-11-16 11:39 发表 香香…………你又成功欺骗了一个纯情少女的感情了………………罪过 ……罪过 啊
原帖由 xxxy 于 2008-11-16 11:42 发表 [发帖际遇]: xxxy被小贼们打劫现金168思明币. 大家转移阵地去水了,还有我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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