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燕朝北飞 于 2008-11-7 12:39 发表 那么快? 我希望不要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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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187 于 2008-11-7 12:39 发表 [发帖际遇]: 江187收取租客本月房租现金350思明币. 我刚刚加入老大你的《Ж铁杆哥们Ж》社团。你就要走人,以后我要跟谁混下去。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1-7 12:41 发表 [发帖际遇]: 南方以南在公车上拣到现金100思明币. 人家刚来我们学校报到的啊!!!1
原帖由 南方以南 于 2008-11-7 12:40 发表 走好啊!!!!
原帖由 弥莎 于 2008-11-7 12:39 发表 [发帖际遇]: 弥莎买乐透幸运中得三等奖, 获得奖金现金428思明币. 反正你都要走了~ 不跟你计较那么多啦!
原帖由 城南域 于 2008-11-7 12:43 发表 [发帖际遇]: 城南域买乐透幸运中得三等奖, 获得奖金现金186思明币. 草莓我还没说要走呢 你怎么就赶我了
原帖由 弥莎 于 2008-11-7 12:40 发表 PP吧~ 留SMB我!!@
原帖由 城南域 于 2008-11-7 12:41 发表 是的 很难决定下来 来的太突然了
原帖由 城南域 于 2008-11-7 12:44 发表 如果现在不走20天后我也差不多走了 所以你不跟我计较是对的
原帖由 弥莎 于 2008-11-7 12:43 发表 草莓不是也要走了么? 准备啦~就年底的事儿!
原帖由 城南域 于 2008-11-7 12:43 发表 哈哈 放心好了 我走之后会有人接管这个号的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1-7 12:44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发帖积极努力, 获得本论坛奖金现金144思明币. 这么希望我走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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