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虾米 于 2008-10-15 13:59 发表 这位水友的意见我更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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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ven 于 2008-10-15 14:00 发表 [发帖际遇]: even在五星级酒店和MM HAPPY一晚, 花费现金7279思明币. 貌似法师不是那么的爽的·~~gg是否担任新一届水王?
原帖由 qiulimissyou 于 2008-10-15 13:59 发表 [发帖际遇]: qiulimissyou在公车上拣到现金100思明币. 应该放巴豆 慢慢折磨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10-15 14:00 发表 [发帖际遇]: 超人gg;^^请朋友们喝酒, 用了现金22思明币. 你已经强烈把自己的印象刻入每个水友的脑子里了, 现在大家都定你为水王。别推了,好好当。
原帖由 大法师 于 2008-10-15 13:57 发表 [发帖际遇]: 大法师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963思明币. 你都准备到8000了
原帖由 even 于 2008-10-15 14:01 发表 问题是谁去吃砒霜·~谁去吃巴豆?
原帖由 虾米 于 2008-10-15 14:01 发表 弄进你肚子。
原帖由 qiulimissyou 于 2008-10-15 14:02 发表 [发帖际遇]: qiulimissyou贩卖军火, 不小心赚到佣金现金3239思明币. 这个是秘密,这些东西要偷偷的让人家吃的,会资源吃的不是想自杀就是脑子进水 对吧?
原帖由 qiulimissyou 于 2008-10-15 13:58 发表 我没创过群,因为我不想管理。。。。。。。。。。我比较懒,哈哈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10-15 14:02 发表 你是我的两倍啊!
原帖由 大法师 于 2008-10-15 14:02 发表 我是说把你弄汤 你怎么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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