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6-29 17:40 发表 [发帖际遇]: 超人gg;^^买了一部iPod, 花了现金984思明币. 哈哈,谢谢同学的夸奖。 只有远见,没有经济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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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6-29 17:42 发表 [发帖际遇]: 飘渺微尘酒后驾驶, 被警察逮住罚款现金4476思明币. 你也太坦白了吧?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6-29 17:43 发表 有时候做人直白点好。拖泥带水不是我的style。
原帖由 雨路 于 2008-6-29 17:46 发表 [发帖际遇]: 雨路在路边踩到粪便, 慌忙中不见了存款1思明币. 是的哦!直白点也好的! 你不是说要是相片吗?我QQ空间里面有啊!
原帖由 飘渺微尘 于 2008-6-29 17:50 发表 有性格,怪的得SMB这么多............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6-29 17:51 发表 [发帖际遇]: 超人gg;^^买乐透幸运中得三等奖, 获得奖金现金328思明币. 我是努力赚的。 你看我发的贴就晓得了。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6-29 17:53 发表 [发帖际遇]: 小贼们潜入超人gg;^^家, 偷了超人gg;^^存款2思明币. SMB阿。看起来多。好看阿。 还有可以买道具,给帖子加亮、移动、置顶……
原帖由 雨路 于 2008-6-29 17:55 发表 原来如此啊!看来我也得努力咯!
原帖由 超人gg;^^ 于 2008-6-29 17:57 发表 努力水到状元,然后去领红包。 不然就加入社团,领每月工资, 不接着可以选择打劫会员。 你看中谁现金多,就劫(有一定的风险,建议运气好时实行)
原帖由 雨路 于 2008-6-29 18:05 发表 呵呵……这么好玩啊! 那我可真的得努力了!赚更多的钱,以后给别人花吧! 还能打劫呢!有这么好玩的事当然不会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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