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入驻
搜索
查看: 456|回复: 29

放弃是为了更好的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21 20: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帖际遇]: 正义送馒头获得小费现金21思明币


有一天,老鼠对猫说:我爱你。猫说:滚远一点!老鼠流下一滴眼泪走了;但是谁也没有看到,就在老鼠转身的时候,猫也流下了一滴眼泪.....其实,有一种爱,叫做--放弃
放弃该放弃的是
无奈,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能,不放弃该放弃的是无知,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执着爱情也需要心平气和的。人的经历不尽相同,磨合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过程,我们只有对爱人宽容平和,才能够保持爱的完整性.不要因为一个人的过去而影响你们现在的感情,当爱人离去时,就再也无力挽回了。有时在想爱情或许真的莫名其妙。或许如果找到道理了,那也就不是爱情了。
如果你曾真的爱过他,那你就永远不会忘记。
但,不管怎么样,你还是应该
好好的生活下去.总有一些难以忘记的东西,堆在那里,就好像混乱的记忆,无法整理,痛苦却永远比快乐还要清晰。对于,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现在你们是路人,看着不同的风景,想着不同的人!人,总要学会自己长大!你,现在,要为你,好好的活着,让生活活得更精彩!
分手后,失去的只是爱人,而不是爱情。
有些人,不值得你去为他
等待!有些人,不值得你去爱,不珍惜天使爱的男人,没有勇气面对世俗的诱惑,如果,你,真是他心中的天使。
在茫茫人海里,相遇是偶然。无数偶然,成就一段爱情!爱,是一件百转千回的事情,不曾被离弃,不曾
受伤害,怎懂得爱人?
爱,原来是一种经历,经历得多了,就会更加懂得爱。
分手后,你为他哭,为他
伤心心痛到无法入睡……
可是,这些他永远都看不到,因为他已离你而去。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值得你为他哭,真正值得你为他哭的那个人也永远不会让你为他哭……
很多时候,爱你的人近在咫尺,可让你柔肠百转、牵肠挂肚的却往往是另外一个人。你为他流泪、为他
悲哀;只讲付出,不要一点回报。你以为这是爱情,其实这只是出于人的本性: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轻易得到的,往往不懂珍惜。自己伤痕累累的同时我们也在伤害那些深爱我们的人。
爱,也许是一件百转千回的事,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恍然大然悔悟。原来你也在这里.其实,这就是缘份,一种很美妙的
感觉
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经历过分手,你会迅速
成长起来,变得更加成熟,也许明天你会更加快乐,找到一个更加爱的人
发表于 2008-6-21 2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情癫了··呜呜··
     大家一起癫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有很多道理都是这样子的.'
所以要学会放弃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喜欢敢爱敢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弃爱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1 2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头娃娃◎_◎ 于 2008-6-21 20:14 发表
我喜欢敢爱敢恨

mohugmo mohugm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会放弃是好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1 20: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嘵-_- 于 2008-6-21 20:16 发表
放弃爱情!
mocrymo mocrymo mocrymo
motimemo motimem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嘵-_-赠送给朋友存款3思明币.

原帖由 正义 于 2008-6-21 20:30 发表
mocrymo mocrymo mocrymo
motimemo motimemo

分分合合,不如直接放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1 20: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嘵-_- 于 2008-6-21 20:34 发表
[发帖际遇]: 嘵-_-赠送给朋友存款3思明币.


分分合合,不如直接放弃!

现在脑子一片空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得起  也要放得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讨厌鬼帮助大陆公安抓贼, 获得奖金现金500思明币.


我鄙视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1 20: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讨厌鬼 于 2008-6-21 20:39 发表
[发帖际遇]: 讨厌鬼帮助大陆公安抓贼, 获得奖金现金500思明币.


我鄙视你~~~~~~~~~~~~~~~~~~~~~~~~~~~~~~~~~~~~~~~~


我又哪里惹你了,见了你都远远的走了
你还mocrymo mocrym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是路过
不发表评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1 20: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 嘵-_-被小贼们打劫现金293思明币.

原帖由 正义 于 2008-6-21 20:50 发表


我又哪里惹你了,见了你都远远的走了
你还mocrymo mocrymo

你应该走近点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思明论坛

GMT+8, 2024-11-24 01:27 , Processed in 0.01494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