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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滴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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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校园文学版块的版规在[文学驿站管理条例]都有详细说明了...
在此补充几点..
不支持恶意灌水...
不限制言论自由..只要不和以上条例相违....
斑竹尊重广大水友...大家一致平等....
等等等...
:loveliness:
PS...附..文学驿站管理条理
谢谢各位朋友来到文学驿站!
  
   为了让我版块健康成长,特订立以下规定,请各位文友在开始进行论坛活动之前先阅读下面的规范和须知,请务必遵守:

  在遵守《@@@@----总版规》的前提下,做到以下几点:

      一、发贴规则:


    1、文学驿站只能发表文学作品,不同类型的文章请分别发表在相应的版块。


    2、严禁发布含广告、反动、色情等内容的文章。


    3、原创文学作品请在标题前注明〔原创〕标识,转贴文章请注明转帖。


    4、连载文章及系列文章只能发表于同一主题贴内。


   


    二、回贴规则:


    1、允许适度版聊,但不能离题版聊。


    2、不得灌纯净水及回复图标贴。


    3、严禁人身攻击及恶语相向。


    4、严禁单一ID短时间内大量回贴,造成刷屏。原则上以连续十贴为限。


    三、删、移贴规则:


    1、灌纯净水及离题版聊者删无赦。


    2、与主题无关的文章均在转移之列。


    3、反党反社会、邪教宣传贴、广告贴、色情贴、非原创贴、恶意灌水贴均删无赦,情节严重者将报管理员封杀其ID。


   


    四、其它:


    1、请广大网友注意自己的言行、并维持一下正常、成熟、健康人士应有的网上人格。


    2、版主是为广大网友提供义务服务的非专职管理人员,在各方面与普通网友一律平等。


    3、网友有任何疑问请在此跟贴提问。


    4、本管理规则的制定是为了共同营造及维护思论坛文学驿站的良好氛围,希望大家能共同遵守。


    5、本管理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另:大家想看什么样的文学作品,回帖说一声,我会尽量找给大家的~
    最好说明作者,还有书的类型.比如:想看<洛神红茶>,痞子蔡的作品,网络爱情~

[ 本帖最后由 小龙 于 2007-4-4 13:36 编辑 ]
发表于 2007-4-4 13: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错,蛮详细滴`````````

[ 本帖最后由 5572667 于 2007-4-4 13: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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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3: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府上门征税,收取你 3% 的个人所得税!

   下次努力哦!……
沙发...
嘿嘿有些还没想到..大家一起补充: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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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5572667 于 2007-4-4 13:28 发表
已阅`````
有错字哦`````

恩恩..我检查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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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支持小龙...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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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3: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马路边,捡到了一分钱,找不到警察叔叔就把它放到了你的口袋里边!

   下次努力哦!……
原帖由 鎀羅 于 2007-4-4 13:31 发表
好的..支持小龙...
嘿嘿...

嘿嘿:loveliness: 谢谢....
来来来..多在这个版发帖吧..
好滴给你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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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此次发贴没遇到好事也没遇到坏事,一切太平!

   下次努力哦!……
支持一下.....happy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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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龙 于 2007-4-4 13:32 发表

嘿嘿:loveliness: 谢谢....
来来来..多在这个版发帖吧..
好滴给你精华



难道要我P马[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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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3: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母亲节买礼物送给母亲,热心值加 7

   下次努力哦!……
原帖由 鎀羅 于 2007-4-4 13:33 发表



难道要我P马[P??

米哦.....鼓励你们发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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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那就好了..
嘿嘿..我有好的文章就来你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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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3: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文章发表,得奖金 405 思明论坛,热心值加 9

   下次努力哦!……
原帖由 鎀羅 于 2007-4-4 13:35 发表
哦.那就好了..
嘿嘿..我有好的文章就来你这发...

难道我象是那种人米?....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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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你长期对思明论坛的支持,斑竹决定给你 4873 思明论坛的随机表扬金!

   下次努力哦!……
  不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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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4 13: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鎀羅 于 2007-4-4 13:41 发表
  不像..
......

嘿嘿...小钰乖..: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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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还来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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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4 13: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府上门征税,收取你 3% 的个人所得税!

   下次努力哦!……
想请我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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