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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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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5: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金时代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祥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这事经过如下:农忙时队长不叫我犁田,而是叫我去插秧,这样我的腰就不能经常直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腰上有旧伤,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如此插了一个月,我腰痛难忍,不打封闭就不能入睡。我们队医务室那一把针头镀层剥落,而且都有倒钩,经常把我腰上的肉钩下来。后来我的腰就像中了散弹枪,伤痕久久不褪。就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是北医大毕业的大夫,对针头和勾针大概还能分清,所以我去找她看病,看完病回来,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追到我屋里来,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
  陈清扬说,她丝毫也不藐视破鞋。据她观察,破鞋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最不乐意让人失望。因此她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不是破鞋。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弄得她魂不守舍,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摸: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这一点可以说明陈清扬很漂亮,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陈清扬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好多人吃过她的耳光。但是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破鞋就破鞋吧。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不是你的事,她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会吃耳光。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像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那时我面色焦黄,嘴唇干裂,上面沾了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如败棕,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粘上的,跷着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像陈清扬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时,手心是何等的发痒。她有点神经质,都是因为有很多精壮的男人找她看病,其实却没有病。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大夫,而是去看破鞋。只有我例外。我的后腰上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耙。不管腰疼真不真,光那些窟窿也能成为看医生的理由。这些窟窿使她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可是我偏让她失望。
  我是这么想的:假如我想证明她不是破鞋,就能证明她不是破鞋,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
  2、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
  3、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而且枪法极精。在此之前不久,我还借了罗小四的汽枪,用一碗绿豆做子弹,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当然,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包括罗小四。汽枪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罗小四和我也不错。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小四,也不会认准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认。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秋收后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汽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里躺着,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陈清扬又从山上跑下来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陈清扬是处女;
  2、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陈清扬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最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
  陈清扬说,我始终是一个恶棍。她第一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后开始胡说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所以她就决定,早晚要打我一个耳光。假如我知道她有这样的打算,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发表于 2006-10-19 15: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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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粉仔哥 于 2006-10-19 15: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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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15: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我爬起来看牛,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岔里静静地嚼草。那时节万籁无声,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斗得眼珠通红,口角流涎。这种牛阴囊紧缩,阳具挺直。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任凭别人上门挑衅,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为了防止斗架伤身,影响春耕,我们把它们都阉了。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锤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九,一木锤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锤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锤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愣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还没走进那条小河岔,两个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烂泥横飞,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直到我拎住他们的耳朵,他们才罢手。我喝问一声:
  “鸡巴,鱼呢?”
  那个年记大点的说:“都怪鸡巴勒农!他老坐在坝上,把坝坐鸡巴倒了!”
  勒农直着嗓子吼:“王二!坝打得不鸡巴牢!”我说:“放屁!老子砍草皮打的坝,哪个鸡巴敢说不牢?”到里面一看,不管是因为勒农坐的也好,还是因为我的坝没打好也罢,反正坝是倒了,戽出来的水又流回去,鱼全泡了汤,一整天的劳动全都白费。我当然不能承认是我的错,就痛骂勒农,勒都(就是那另一个孩子)也附合我,勒农上了火,一跳三尺高,嘴里吼道:
  “王二!勒都!鸡巴!你们姐夫舅子合伙搞我!我去告诉我家爹,拿铜炮枪打你们!”
  说完这小免崽子就往河岸上窜,想一走了之。我一把薅住他脚脖子,把他揪下来。
  “你走了我们给你赶牛哇?做你娘的美梦!”
  这小子哇哇叫着要咬我,被我劈开手按在地上。他口吐白沫,杂着汉话、景颇话、傣话骂我,我用正庄京片子回骂。忽然间他不骂了,往我下体看去,脸上露出无限羡慕之情。我低头一看,我的小和尚又直立起来了。只听勒农啧啧赞美道:
  “哇!想日勒都家姐啊!”
  我赶紧扔下他去穿裤子。
  晚上我在水泵房点起汽灯,陈清扬就会忽然到来,谈起她觉得活着很没意思,还说到她在每件事上都是清白无辜。我说她竟敢觉得自己清白无辜,这本身就是最大的罪孽。照我的看法,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好吃懒作,好色贪淫,假如你克勤克俭,守身如玉,这就犯了矫饰之罪,比好吃懒作好色贪淫更可恶。这些话她好像很听得进去,但是从不附合。
  那天晚上我在河边上点起汽灯,陈清扬却迟迟不至,直到九点钟以后,她才到门前来喊我:“王二,混蛋!你出来!”我出去一口看,她穿了一身白,打扮得格外整齐,但是表情不大轻松。她说道:你请我来吃鱼,做倾心之谈,鱼在哪里?我只好说,鱼还在河里。她说好吧,还剩下一个倾心之谈。就在这儿谈罢。我说进屋去谈,她说那也无妨,就进屋来坐着,看样子火气甚盛。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因为陈清扬是我的朋友,而且胸部很丰满,腰很细,屁股浑圆。除此之外,她的脖子端正修长,脸也很漂亮。我想和她性交,而且认为她不应该不同意,假如她想借我的身体练开膛,我准让她开;所以我借她身体一用也没什么不可以。唯一的问题是她是个女人,女人家总有点小器。为此我要启发她,所以我开始阐明什么叫作“义气”。
  在我看来,义气就是江湖好汉中那种伟大友谊。水浒中的豪杰们,杀人放火的事是家常便饭,可一听说及时雨的大名,立即倒身便拜。我也像那些草莽英雄,什么都不信,唯一不能违背的就是义气。只要你是我的朋友,哪怕你十恶不赦,为天地所不容,我也要站到你身边。那天晚上我把我的伟大友谊奉献给陈清扬,她大为感动,当即表示道:这友谊她接受了。不但如此,她还说要以更伟大的友谊还报我,哪怕我是个卑鄙小人也不背叛。我听她如此说,大为放心,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二十一岁了,男女间的事情还没体验过,真是不甘心。她听了以后就开始发愣,大概是没有思想准备。说了半天她毫无反应。我把手放到她的肩膀上去,感觉她的肌肉绷得很紧。这娘们随时可能翻了脸给我一耳光,假定如此,就证明女人不懂什么是交情。可是她没有。忽然间她哼了一声,就笑起来。还说:我真笨!这么容易就着了你的道儿!
  我说:什么道儿?你说什么?
  她说:我什么也没有说。我问她我刚才说的事儿你答应不答应?她说呸,而且满面通红。我看她有点不好意思,就采取主动,动手动脚。她搡了我几把,后来说,不在这儿,咱们到山上去。我就和她一块到山上去了。
  陈清扬后来说,她始终没搞明白我那个伟大友谊是真的呢,还是临时编出来骗她。但是她又说,那些话就像咒语一样让她着迷,哪怕为此丧失一切,也不懊侮。其实伟大友谊不真也不假,就如世上一切东西一样,你信它是真,它就真下去;你疑它是假,它就是假的。我的话也半真不假。但是我随时准备兑现我的话,哪怕天崩地裂也不退却。就因为这种态度,别人都不相信我。我虽然把交朋友当成终身的事业,所交到的朋友不过陈清扬等二三人而已。那天晚上我们到山上去,走到半路她说要回家一趟,要我到后山上等她。我有点怀疑她要晾我,但是我没说出来,径直走到后山上去抽烟。等了一些时间,她来了。
  陈清扬说,我第一次去找她打针时,她正在伏案打瞌睡。在云南每个人都有很多时间打瞌睡,所以总是半睡半醒。我走进去时,屋子里暗了一下,因为是草顶土坯房,大多数光从门口进来。她就在那一刻醒来,抬头问我干什么。我说腰疼,她说躺下让我看看。我就一头倒下去,扑到竹板床上,几乎把床砸塌。我的腰痛得厉害,完全不能打弯。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来找她。
  陈清扬说,我很年轻时就饿纹入嘴,眼睛下面乌黑。我的身材很高,衣服很破,而且不爱说话。她给我打过针,我就走了,好像说了一声谢了,又好像没说。等到她想起可以让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时,已经过了半分钟。她追了出来,看见我正取近路走回十四队。我从土坡上走下去,逢沟跳沟,逢坎跃坎,顺着山势下得飞快。那时正逢旱季的上午,风从山下吹来,喊我也听不见。而且我从来也不回头。我就这样走掉了。
  陈清扬说,当时她想去追我,可是觉得很难追上。而且我也不一定能够证明她不是破鞋。所以她走回医务室去。后来她又改变了主意去找我,是因为所有的人都说她是破鞋,因此所有的人都是敌人。而我可能不是敌人。她不愿错过了机会,让我也变成敌人。
  那天晚上我在后山上抽烟。虽然在夜里,我能看见很远的地方。因为月光很明亮,当地的空气又很干净。我还能听见远处的狗叫声。陈清扬一出十五队我就看见了,白天未必能看这么远。虽然如此,还是和白天不一样。也许是因为到处都没人。我也说不准夜里这片山上有人没人,因为到处是银灰色的一片。假如有人打着火把行路,那就是说,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在那里。假如你不打火把,就如穿上了隐身衣,知道你在那里的人能看见,不知道的人不能看见。我看见陈清扬慢慢走近,怦然心动,无师自通地想到,做那事之前应该亲热一番。
  陈清扬对此的反应是冷冰冰的。她的嘴唇冷冰冰,对爱抚也毫无反应。等到我毛手毛脚给她解扣子时,她把我推开,自己把衣服一件件脱下来,叠好放在一边,自己直挺挺躺在草地上。
  陈清扬的裸体美极了。我赶紧脱了衣服爬过去,她又一把把我推开,递给我一个东西说:“会用吗?要不要我教你?”
  那是一个避孕套。我正在兴头上,对她这种口气只微感不快,套上之后又爬到她身上去,心慌气躁地好一阵乱弄,也没弄对。忽然她冷冰冰他说:
  “喂!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我说当然知道。能不能劳你大驾躺过来一点?我要就着亮儿研究一下你的结构。只听啪的一声巨响,好似一声耳边雷,她给我一个大耳光。我跳起来,拿了自己的衣服,拔腿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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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5: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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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5: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
颓废啊颓废
你怎么又搞什么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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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15: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   王小波三部曲啊!!!
黄金时代  白银时代  青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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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5: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有意思!!!:loveliness:

字体放大点才方便看啊~!!!:(

[ 本帖最后由 冒泡 于 2006-10-19 16: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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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2 17: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顶~`~~



后序~~~~!!!!!!!!罗素先生在他的《西方的智慧》一书里曾经引述了这样一句话:一本大书就是一个灾难!我同意这句话,但我认为,书不管大小,都可以成为灾难,并且是作者和编辑的灾难。
  本书的三部小说被收到同一个集子里,除了主人公都叫王二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们有着共同的主题。我相信读者阅读之后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个主题就是我们的生活;同时也会认为,还没有人这样写过我们的生活,本世纪初,有一位印象派画家画了一批伦敦的风景画,在伦敦展开,引起了很大轰动——他画的天空完全是红的。观众当然以为是画家存心要标新立异,然而当他们步出画廊,抬头看天时,发现因为污染的缘故,伦敦的天空的确是砖红色的。天空应当是蓝色的,但实际上是红色的;正如我们的生活不应该是我写的这样;但实际上,它正是我写的这个样子。本书中《黄金时代》第一辑,曾在台湾《联合报)连载。《革命时期的爱情》和《我的阴阳两界》也在国内刊物上发表过。我曾经就这些作品请教过一些朋友的意见;除了肯定的意见之外,还有一种反对的意见是这样的:这些小说虽然好看,但是缺少了一个积极的主题,不能激励人们向上,等等。笔者虽是谦虚的人,却不能接受这些意见。积极向上虽然是为人的准则,也不该时时刻刻挂在嘴上。我以为自己的本人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应在作品里夹杂某些刻意说教。我的写作态度是写一些作品给读小说的人看,而不是去教诲不良的青年。
  我知道,有很多理智健全、能够辨别善恶的人需要读小说,本书就是为他们而写。至于浑浑噩噩、善恶不明的人需要读点什么,我还没有考虑过。不管怎么说,我认为咱们国家里前一类读者够多了,可以有一种正经文学了;若说我们国家的全体成年人均处于天真未凿、善恶莫辨的状态,需要无时不刻的说教,这是我绝不敢相信的。
  自我懂事以来,对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总是评价过高,对我国人的智力、道德水平总是评价过低,我认为这是一种偏差。当然,假如这是出于策略的考虑,那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
  有关这本书,还有最后一点要说:本世纪初,有那个把伦敦的天空画成了红色的人后来被称为“伦敦天空的发明者”。我这样写了我们的生活,假如有人说,我就是这种生活的发明者,这是我绝不能承认的.众所周知,这种发明权屑于更伟大的人物、更伟大的力量。
  本书得以面世,多亏了不屈不挠的意志和积极的生活态度。必须说明,这些优秀品质并非作者所有.鉴于出版这本书比写出这本书要困难得多,所以假如本书有些可取之处,应当归功于所有帮助出版和发行它的朋友们。

  作者
  一九九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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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2 22: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密麻麻~~~~~字要大一点才好看啊~~~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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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10: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的感觉写的很乱……
颓废你觉得呢……
不懂在写什么
好象跟我的第一次写作文记流水帐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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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3 10: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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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7 23: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东西~~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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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23: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handsha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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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6 01: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头昏脑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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