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入驻
搜索
楼主: 天堂之鱼

[03-10]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暗恋传)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25 12: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参与思明论坛的广告设计得到 453 思明论坛的佣金!

   下次努力哦!……
暗恋永远不会有机会,也永远不会失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2-25 13: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lol :victory: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5 15: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你长期对思明论坛的支持,斑竹决定给你 3513 思明论坛的随机表扬金!

   下次努力哦!……
不需要`~你真的要问我` 我也给不出你什么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8 20: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 someone need reson???
如果你觉得有比较快乐你就选个或几个理由吧
如果你觉得没有比有快乐你就选择没有吧

这是最好,最不需要理由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14 18: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暗恋,是自己的事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14 18: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流年不利!货币竟然会贬值,你的财产贬了 10%

   下次努力哦!……
需要吗  在一起就是缘:)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14 18: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思明论坛电影院派发嘉宾卷,热心值加 19

   下次努力哦!……
我也暗恋。10年了///////那还不是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14 18:5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府上门征税,收取你 3% 的个人所得税!

   下次努力哦!……
:lol :lol :lol :lol :lol 不会吧  我怎么一暗恋那MM就马上表白啊 :lol :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29 10: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爱她(他)就说出来,即使最后两人没能在一起,但爱已说出口,多年之后也不至于后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3-30 11: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小心病倒,花去了 272 思明论坛的治疗费!

   下次努力哦!……
:) :) 随爱而痛 跟爱同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私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4-1 20: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实际点的东西:( 越看越没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 1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了就爱了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4 13: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清楚,也不想知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0 12: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思明论坛电影院派发嘉宾卷,你将入场卷变卖后得到 122 思明论坛!

   下次努力哦!……
不需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0 12: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街上遇到有人打架,混乱中你掉了 96 思明论坛!

   下次努力哦!……
.............................代表党和人民路过你的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入驻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思明论坛

GMT+8, 2024-4-29 16:37 , Processed in 0.03577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