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为更好推动高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校园艺术品味,增强全校师生的爱校意识,更好地展现校园美丽风光,经研究决定,学院举行“我爱我家——校园之春”摄影比赛大赛。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二、活动主题 我爱我家——校园之春 三、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四、拍摄范围 1、晨景 2、晚景 3、夜景 4、雨景 5、其他校园学生活动 五、作品选送说明 1、截稿日期:2011年5月13日。 2、作品要求: (1)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2)拍摄形式、内容、风格不限,提倡新作,讲求真实;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裁切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不得装裱、划线,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需编号,不超过6幅,并视为一件作品);作品投稿数量每人不超过5件(单幅5张或组照3组); (5)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不得删除照片的EXIF参数; (6)胶片、数码相机拍摄的彩色和黑白作品均可参赛。 (7)主办方有权调集获奖作品原底或原始数码文件进行核实,不能提供底片或原始数码文件者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底片用毕即退还作者本人。 3、作品递交: (1)参赛作品原则上以电子版形式递交,也可以胶片形式递交。邮件主题词请注明“我爱我家——校园之春摄影赛参赛作品”。并随作品附上相关信息:作品名称(单幅/组照),作者姓名、单位(系部、班级)、联系方式等,简要的作品说明(50字以内WORD文档)。如为单反相机作品,请注明光圈、快门等相关参数。若为冲洗出来的作品,请用大信封装好,在每幅作品背后标明上述内容。 (2)交稿联系方式: 电子文档可发送党委宣传部,注明参赛作品;电子邮箱:70979241@qq.com,纸质相片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办公楼211室),联系人:仇艳华
联系电话:4213067
QQ:70979241 六、奖项设置 1、来稿分教师组和学生组进行评比,按照征集作品数量的1%、3%、5%、10%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一等奖奖金200元、二等奖奖金120元、三等奖奖金80元、优秀奖50元,并颁发获证证书。 2、获奖作品将进行专题展览,时间另定。 七、相关法律问题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作者应保证参赛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4、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资料学校有权无偿用于各类活动的宣传、在电视或互联网展播以及活动之后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 5、本次比赛不对个人收取参赛费用,比赛所有来稿恕不退还,版权仍归作者拥有; 6、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7、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党委宣传部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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