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语
发表于 2006-12-25 12:48:28
你参与思明论坛的广告设计得到 453 思明论坛的佣金!
下次努力哦!……暗恋永远不会有机会,也永远不会失败~~~~~~~~~
A_Fenzai
发表于 2006-12-25 13:05:41
:lol :lol :victory:
我的兔子跑了
发表于 2007-1-5 15:06:55
由于你长期对思明论坛的支持,斑竹决定给你 3513 思明论坛的随机表扬金!
下次努力哦!……不需要`~你真的要问我` 我也给不出你什么理由~~
Lanbe
发表于 2007-3-8 20:04:24
Love someone need reson???
如果你觉得有比较快乐你就选个或几个理由吧
如果你觉得没有比有快乐你就选择没有吧
这是最好,最不需要理由的理由.
じ讉莣自ωゞ
发表于 2007-3-14 18:41:12
暗恋,是自己的事情。
ks453187387
发表于 2007-3-14 18:43:49
流年不利!货币竟然会贬值,你的财产贬了 10% !
下次努力哦!……需要吗在一起就是缘:) :) :)
wenv1v
发表于 2007-3-14 18:46:52
今日思明论坛电影院派发嘉宾卷,热心值加 19 !
下次努力哦!……我也暗恋。10年了///////那还不是一样
ks453187387
发表于 2007-3-14 18:51:03
市政府上门征税,收取你 3% 的个人所得税!
下次努力哦!……:lol :lol :lol :lol :lol 不会吧我怎么一暗恋那MM就马上表白啊 :lol :lol
Lvoe
发表于 2007-3-29 10:45:31
既然爱她(他)就说出来,即使最后两人没能在一起,但爱已说出口,多年之后也不至于后悔.
ks453187387
发表于 2007-3-30 11:24:59
你不小心病倒,花去了 272 思明论坛的治疗费!
下次努力哦!……:) :) 随爱而痛 跟爱同乐
私论
发表于 2007-4-1 20:06:58
说的实际点的东西:( 越看越没劲
孙理想
发表于 2007-4-2 11:16:13
爱了就爱了哦啊...........
huihui
发表于 2007-4-4 13:43:44
不太清楚,也不想知道!??!!!?
孙理想
发表于 2007-4-10 12:25:31
今日思明论坛电影院派发嘉宾卷,你将入场卷变卖后得到 122 思明论坛!
下次努力哦!……不需要
小猫bb
发表于 2007-4-10 12:26:12
街上遇到有人打架,混乱中你掉了 96 思明论坛!
下次努力哦!…….............................代表党和人民路过你的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