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须配合弓虽女干……!
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时,不主动配合**,导致**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 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5_698:}。。。。。。。。。。。。。。 http://www.zynews.com/images/2010-03/29/xin_520307292012666142022.jpg
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郝莎 记者 刘涛 董洪刚) 近日,一条《女子不配合**被判刑 施暴者生殖器折断》的新闻爆走网络,事实上仅从新闻学常识及报道内容简单分析,就可以明确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新闻。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紧急声明,这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假新闻。两院有关负责人均郑重表示,经核实后,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不配合**致死案”并不存在,两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两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目前,两院已经就此联合发布声明,在各大网站紧急辟谣。
经查,目前发现最早发布这一假消息的是浙江省一网站,该网站发布的消息中还有“本网3月26日洛阳电”等字样。据此,两院表示将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下为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声明
3月27日,“**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在http://www.yucilife.com/余慈生活网一经出现后被各大网站转载。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迅速进行了专项调查。就“**犯遇强烈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 被奸女子被判有罪”网贴反应的事实真相向广大网民声明如下:
广大网民朋友关注的关于宋某被江某**一案,经核实,该案并不存在。我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我们据此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九日 噢,我错撩,不是我捏造的,我是被骗的 ...................{:5_679:} {:13_1024:}
LZ你太漆黑了。
无奈聊。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5_662:}鸟大啦 什么林都飞。。。 我是无知的 回复 8# 麻瓜
保罗的粉丝哦,赞一个 {:14_1094:}那法院TMD的脑残有病! 啊~~~~我佩服楼上吉诺的勇气 什么意思自己懂 我错鸟。。。。。我手贱~ 所以咯!~以后发帖啊要注意一下真实性嘛!~查查最后的结果嘛。 会不会是那个法院为了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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