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fly 发表于 2008-10-23 22:58:47

[发帖际遇]: firefly在大街上捡到现金1000思明币, 飞快的跑回家躲着.


是我的話我幾乎不會丟了。收著吧,當作是一個回憶了。

起碼有開心過啊。

装神 发表于 2008-10-23 23:01:23

[发帖际遇]: 装神参加论坛辩论大赛, 获得存款1思明币.


原帖由 even 于 2008-10-23 22:57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能想到的就那么多~~以后不小心看见的。。没有必要的。。通通都不要 怕以后还会看到那就说明你还放不下这段感情,那你心里的那种感受怎么丢啊,丢那些都是多余的

even 发表于 2008-10-23 23:01:35

回复 14# 的帖子

对~~!~!没必要拖泥带水~!~!去找下一次春天~~

温馨提示 发表于 2008-10-23 23:01:51

[发帖际遇]: 温馨提示玩宠物的时候不幸损失存款2思明币.


要把她的手机号码 放在黑名单
永远都不要联系了

even 发表于 2008-10-23 23:02:29

回复 17# 的帖子

看见了还要不好受~~~~看多了伤神

even 发表于 2008-10-23 23:03:37

回复 19# 的帖子

最可恶的就是有一段时间。。没有名字的来电显示也知道是那个人~~!

装神 发表于 2008-10-23 23:03:58

原帖由 even 于 2008-10-23 23:02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看见了还要不好受~~~~看多了伤神 个人觉得还是雪藏好

even 发表于 2008-10-23 23:05:36

回复 22# 的帖子

[发帖际遇]: even不小心在路边拣到一个信封, 发现里面原来有现金1思明币.


无关紧要的可以留~~有些是非常没有必要的。。

☆╯闪╰☆ 发表于 2008-10-23 23:07:01

houhou (30)hou 郁闷~~~

even 发表于 2008-10-23 23:07:45

回复 24# 的帖子

[发帖际遇]: even看到路边的乞丐, 施舍了现金249思明币给乞丐.


你郁闷个啥????????

い冰冻阳光い 发表于 2008-10-23 23:20:07

相信时间久了,也就变淡了。东西是死的,留不留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猫头兄 发表于 2008-10-24 01:34:35

照片和礼物,最致命。所以最好丢掉或还掉

lean 发表于 2008-10-24 06:49:43

[发帖际遇]: lean在路边摆摊子, 本日赚到现金2思明币.


houhou (35)hou QQ号码。

JingHui 发表于 2008-10-24 07:29:24

1.曾今爱过的记忆
2.相信他会回来的期待
3.他如果没有我不行的想法
4.知道可以做朋友的欲望
5.期望他永远能记住我的私心
6.他不会和别人在一起的愿望
7.对在一起的时候没能给与的后悔
8.期望有偶然出现的执着
9.曾认为你就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的信念
10.还有 我的心...

小药 发表于 2008-10-24 08:39:50

没必要丢houhou (17)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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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分手后该丢掉的十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