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无情的广西电视台[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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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电视台58名原台聘正式员工做梦都都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为广西电视台工作了近10年,在没有任何违纪、违法,每年年度业绩考核都合格、甚至优秀的情形下,广西电视台事先没有任何通知,单方面一纸“红头文件”,强行把这58人聘用合同解除,让这58人成为了失业人员。而这58人中有些人还曾经获得过“广西电视台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有一部分人还先后获得过广西区内、国家国内电视行业各种奖项的人员,有些员工还是广西电视台各频道、部门的节目组骨干。就是这样一群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的人,却难逃被广西电视台无情冷酷、集体解聘的厄运。
广西电视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唯一的省级电视媒体,从90年代中期开始,以“寻求自身发展、广纳社会贤才”为理由,广西电视台不定期的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采编员工。此次被强行解除聘用的58人,基本都是在1997--1998年间,通过正式招考聘用程序进入到广西电视台工作的。10年来,这58人在广西电视台各个频道和部门工作,由于他(她)们始终铭记着自己是“台聘用人员”的身份。每个人都是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的工作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了工作耽误结婚、为了工作放弃生孩子做母亲的权利、为了工作忍受着夫妻两地分居之苦、为了工作和长期出差导致婚姻破裂,因为工作和长期出差,无法关心年迈、病重、病危的父母、、、、、、等等。可以说这58人,每个人为了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都付出了鲜为人知的辛酸。但最终他们的付出却没得到广西电视台的重视,2008年6月19日,正当他(她)们还在忙碌的制作有关“抗震救灾”“奥运火炬传递”,或者是各栏目组当天播出的节目。58人事先在没有得到任何协商的情况下,突然间分别收到了由各自频道总监、部门负责人专门送达本人的广西电视台下发的红头文件“关于广西电视台与XXX的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红头文件的通知大意是说“XX频道XXX,广西电视台将于2008年6月30日正式解除与你的工作聘用关系,请尽快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很多人不明白,自己仍然在勤奋的工作,没有任何违法、违纪,广西电视台事先也没有任何解聘协商,为什么自己会被台里突然解除聘用?为此,一些员工找到了广西电视台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而人力资源部有关负责人除了回答“这是台务会的决定、文件上都有,你自己看吧、、、、大家回去休息三个月,到时候台里还要公开招聘,再通知你们回来考试,考试合格了再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如此答复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关于被解聘原因方面”的答复。更另人费解的是被解聘58人的所在频道、部门、具体人员名单,广西电视台也完全保密,不向任何一个解聘人员透露,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张榜公布,或者召开全台职工大会宣布,每个被解聘人员的解聘通知,都是由频道总监,或者是部门负责人直接单独发到被解聘人员手上。
后来,据广西电视台有关领导私下透露“广西电视台这一大规模解聘10年期台聘员工58人的举动,主要是因为2008年1月国家开始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第二章十四条规定“工作期限满10年后,用人单位应该跟被聘用者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这一问题。广西电视台认为如果不解聘这58人,那么就必须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给这58名聘用人员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这样在以后也许将会增加广西电视台的经济负担,而目前采取的先解聘,计划三个月后的再招考聘用的方法,首先就是为了避开如今58人聘用期已到10年,随后广西电视台必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 “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的事实。
相比之下,与广西电视台同在一座城市的——广西南宁市电视台,面对满10年期员工的聘用问题,却是非常认真的对待。据该台有关领导介绍,南宁电视台首先通过与满10年期的被聘任人员认真协商,对于愿意签订“无固定期聘用合同“的员工,都责无旁贷的签订了“无固定期聘用合同”办理了相关手续,对于未来员工无固定期合同可能带来的经济负担问题,南宁电视台有关领导认为“有任劳任怨的员工,有以台为家的责任心,有了人才,自然就应该能创造出价值、、、、、、”。
如此而言,作为一个省级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如此不负责任地对待员工,着实让人贻笑大方,而且是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甚至也可以说简直是在藐视2008年1月开始正式执行的国家新《劳动合同法》。虽然有部分员工已将广西电视台这一违法问题向台里专门反映了,广西电视台也明知这样做是违法行为,可依然坚持违法解聘员工。冷酷无情的让58名合格、尽职的员工全部失业。
作为国家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和被聘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广西电视台做为国家新闻传媒、喉舌机关,肩负着国家大政方针、上情下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职责,其本身就应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可事实上广西电视台现任领导却并没有这么做,也没有去在乎解聘58人可能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更不去在乎一些被解聘人员,还在忘我工作的过程中,突然间收到解聘通知后,在办公室内失声痛哭的凄惨情形。难道这就是一个省级电视媒体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吗?难道广西电视台于国家的法律不顾就这样轻率地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吗?难道58人近10年来辛勤的付出,并为广西电视台赢得累累的奖项与荣誉就这么不屑一顾吗?
58名员工如今都已年近中年,他们曾以近10年的时间,把自己的青春和热血都无私地奉献给了广西电视台,如今却被广西电视台无情冷酷的解除聘用,走进失业大军的行列,其凄惨程度相信每个被解聘人员都能诉说出很多很多,虽然目前有领导说“三个月后还可以回来考试,合格后还可以上岗”,但58名员工之前10年辛勤付出的工龄却没有了,一切又要从头开始,为此有些员工认为只要三个月后真的能返回工作岗位,就算之前的10年工龄广西电视台不给计算了,58人依然也是可以接受一切从头开始,可是谁又能给58名员工保证,三个月之后就一定有机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了就一定能返回工作岗位呢?
1997到1998年间,58名解聘员工先后以不同的月份招考进入到广西电视台各频道、部门工作,当时广西电视台就曾答应“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就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可事实上,试用期3个月结束后,58人中没有一个人拿到了与广西电视台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一直到一年之后的1999年上、中旬,58人才得以拿到与广西电视台签订的“年度固定期聘用合同”暨签一年聘一年。事实上,如果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58人在1999年就应该拿到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由于当时的《劳动合同法》没有上述规定,58人也就没太计较,原本试用三个月就可以签订的合同,却在一年才签订,58人也基本都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工作就应该会被聘用”、、、、、、于是,从1999年开始一年一签,签一年聘一年,58人一直在广西电视台各频道、部门工作到如今,每个人基本都已接近、或者是满10年工作时间,由于10年以后的“无固定期合同”的问题,58人此次遭到了广西电视台集体解聘。据广西电视台有关领导透露“以后每年还将会这样解聘一批接近10年期的员工、、、、、、”。
为此,真诚的希望上级有关领导能彻查此事,社会各界能给予声援,使合法的权益得到维护,让已经失业的58人能感受到国家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并得到应有的公道。
2008年6月20日
衷心感谢各位认真看完帖子的人! houhou (3)hou houhou (3)hou 是不是跟你有什么联系阿~ [发帖际遇]: lucy0615在赌场爽了一把, 赢得存款2思明币.
没啥关系``哈``houhou (36)hou yuan63yuan好久没看广西电视台了 那医疗广告恶心死了! 我也好久没看了```houhou (22)hou 好久没有看电视了houhou (17)hou [发帖际遇]: 14174收取租客本月房租现金180思明币.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哎~~~~~任劳任怨是没好报滴~~~弃暗投明算了 tutu (12)tu .............................就业难.................. [发帖际遇]: 时间の逆转在五星级酒店和MM HAPPY一晚, 花费现金9309思明币.
外人看来进电视台工作很光荣! 有点同情他们,可是好像和我们没有关系吧 不解他们
\我们[怎么有机会进广西电视台??????????电视台是[在我们考虑啊!!!!!!!!!!!!houhou (11)hou houhou (11)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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