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网费清零我认为可以媒体曝光介入!
关于 网费清零我认为可以媒体曝光介入!广西台 新闻在线电话:0771--5886655根据消费法 及合同法法规:在消费者于销售者已经构成经济上的交易,那么消费合同也就已经生效。在消费者未完成消费的情况下.消费者与销售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取消交易。(包括 :金钱交易 , 物品交易 ,虚拟货币交易,集成电子卡片IC卡等)。如果说网费清零是合法的。那么网络中心就像是在带领着广职院的全体师生说:“违法同样是合法的!”
请全体的广职院师生们给个公证!
[ 本帖最后由 8899168 于 2008-5-12 13:12 编辑 ] 难道今天新闻在线的人来就是为了这件事情??…… 哪个有证据的放上来啊!!!!!!!!!!!!!!!!!!!!!!!!!!!!!!
打倒网络中心 好。。。。。。。顶啊。。。。 万一学校说,已经规定:30天会清零。这是合同的内容,你买了卡充值, 就是默认同意这合同内容了呢? 学校这属于违法行为!还说是物价局公正过呢 ! 肯定55分了 这个以斑竹身份不好说.....,houhou (10)hou
换小号上来说........houhou (1)hou 人家大把理由~~~ 这叫什么包月,操~~包月就别限制流量,限制流量,你就别又规定一个月用完,用不完还挨你清零, 原帖由 壹③壹④ 于 2008-5-12 13:14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万一学校说,已经规定:30天会清零。这是合同的内容,你买了卡充值, 就是默认同意这合同内容了呢? 肯定会用这招....houhou (2)hou houhou (18)hou 据说,20块钱不是网费,是管理费,流量是送的! 原帖由 壹③壹④ 于 2008-5-12 13:14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万一学校说,已经规定:30天会清零。这是合同的内容,你买了卡充值, 就是默认同意这合同内容了呢?
这是强制性的买卖,你不看看,他只卖20块,40块的卡,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不买他的卡,我们就上不了网,一切都是被逼的~现在买了卡,什么时候要用完,怎么用,都得看他们脸色! 原帖由 蓝空飘月 于 2008-5-12 13:17 发表 http://172.16.1.236:8080/images/common/back.gif
houhou (18)hou 据说,20块钱不是网费,是管理费,流量是送的!
这个说法够狠.........houhou (33)hou houhou (39)hou houhou (39)hou 教多点管理费就多送点流量??
回复:5#已经规定:30天会清零。这是合同的内容,
回复5# 任何 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相冲突,30天会清零就是单方强行解除合同关系。在法律上不予肯定!消费者消费包括 :金钱交易 , 物品交易 ,虚拟货币交易,集成电子卡片IC卡等。 如果说网络充值卡不属于消费合同构成。那银行卡消费也就不成立了.一个道理![ 本帖最后由 8899168 于 2008-5-12 13:21 编辑 ] 原帖由 8899168 于 2008-5-12 13:18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5# 任何 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相冲突,30天会清零就是单方强行解除合同关系。在法律上不予肯定! houhou (37)hou houhou (37)hou 你太有才了太有法律头脑了... 适合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