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tu (27)tu 你可以去看一下版规!
规矩是人定的
规矩是死的~!
你看下其他的是不是水贴或是吵架的贴了
我看你们思明论坛不想大家来看了~!
回复 56# 的帖子
反正我不发帖我去看那个干什么呢 原帖由 大法师 于 2008-5-6 21:48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很多人叫你开啊
你开吗? 对啊 大众要求都不得```那我门以后来论坛还可以说什么```
``言论自由都没有了``伤心``` 原帖由 城南域 于 2008-5-6 21:50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一份感情需要两个人一起经营
希望你们用6年来经营的爱能结出果来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的珍惜
有种苦是永远都只能自己去品尝
没有多少个6年的
希望你们都好好的去珍惜这份爱
诗人~!
不错啊,人生能又几六年啊~! 关吧,这个东西要吵自己吵,
没必要拿出来吵给大家看, 原帖由 城南域 于 2008-5-6 21:50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一份感情需要两个人一起经营
希望你们用6年来经营的爱能结出果来
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的珍惜
有种苦是永远都只能自己去品尝
没有多少个6年的
希望你们都好好的去珍惜这份爱 大家都关注```但斑竹不给面子开贴 就是啊~~~~~~~~~~~~~~~!```讨论个话题``都不的!~```是版主```就随便关别人贴啊! 原帖由 ╰ァ謊╅壞壞 于 2008-5-6 21:51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规矩是人定的
规矩是死的~!
你看下其他的是不是水贴或是吵架的贴了
我看你们思明论坛不想大家来看了~! tutu (27)tu 你没学过法律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去看跟那 帖一样吗 ? 原帖由 小盲 于 2008-5-6 21:53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关吧,这个东西要吵自己吵,
没必要拿出来吵给大家看, 论坛不是大家忙碌后消遣的地方吗```现在在这里连言论自由都没有了``` 原帖由 ╰ァ謊╅壞壞 于 2008-5-6 21:52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诗人~!
不错啊,人生能又几六年啊~!
或许这些也只有走过的人才懂吧
世上没有后悔药的
不希望看到太多的后悔者 原帖由 lЁi尐蘾疍℡ 于 2008-5-6 21:53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关注```但斑竹不给面子开贴
有些事大家都是很无奈的
互相体谅一下 你们先去看看论坛版规再说吧 看看~~~~~~~~~~!`````
````连大众的``意愿`都不能完成! 原帖由 lЁi尐蘾疍℡ 于 2008-5-6 21:53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不是大家忙碌后消遣的地方吗```现在在这里连言论自由都没有了``` tutu (39)tu 言论自由是建立在道德,文明的基础上的,人民也有行使权利的自由啊,难道自由就可以杀人了?国家为什么要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也有诽谤罪?多看点法律! 别那什么家规国法来压我
说我没规没矩都行
是我拿出来讨论的,别人的事就不能拿来讨论了?
那你们版主发的就可以拿来讨论啊?
别人都不反对,你们嚣张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