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伤痕右手痛
发表于 2008-4-14 10:09:21
怎么对待过去式?
分手了...
大家怎么对待过去式?
是继续保持联系?还是老死不相往来?
七百五
发表于 2008-4-14 10:10:07
老死不相往来houhou (34)hou
南方以南
发表于 2008-4-14 10:13:13
看情况而定!tutu (48)tu tutu (48)tu
@不在恋爱@
发表于 2008-4-14 10:30:52
迷茫中houhou (12)hou
popjay07
发表于 2008-4-14 10:37:25
。。。
自然点就好
黄昊
发表于 2008-4-14 10:39:13
桥下逝水,俱往矣。
黄昊
发表于 2008-4-14 10:39:47
别问他人,问问你自己。
水冰月
发表于 2008-4-14 10:40:15
我是死步相往来的..................
king.茵
发表于 2008-4-14 11:04:18
houhou (37)hou 消失
一段时间`
xxxxxx
发表于 2008-4-14 11:05:01
不爱我就滚````
luckygan
发表于 2008-4-14 11:21:49
此贴似曾相识!!!》》》
七百五
发表于 2008-4-14 11:25:08
houhou (39)hou妈B``最讨厌啊``
≯假装不坏≮
发表于 2008-4-14 11:26:26
应该是大家假装不认识了吧!!!!!
阿真
发表于 2008-4-14 12:12:34
分就分了,做不做朋友都一样。
oо○爽歪歪↘oo
发表于 2008-4-14 13:05:06
能做朋友就做朋友吧~互相关心照顾一下也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