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aner 发表于 2008-3-20 21:47:22

关于Kurt Cobain

1994年4月5日,Nirvana乐队的主唱Kurt Cobain在他西雅图的旧宅中开枪自杀,为这支带有传奇色彩的乐队的历史写下了最后的,也是最凝重的一笔。
Kurt Cobain出生于1967年距西雅图近百公里的小城阿伯丁,家庭的破裂让他不得不在桥洞下风餐露宿,受到一些明星的影响也滋生了成为摇滚乐手的梦想。摇滚乐给了他从别处找不到的归宿感和交流的激情,那儿也许比他已然破碎的家庭更加温暖。
1984年,17岁的Kurt Cobain开始组乐队搞音乐,也开始了自我放逐的流浪生活,大部分时间睡在一座名为Wishkan River的桥下。1987年12月,Kurt Cobain和Krist Novoselic组成了最初的Nirvana乐队。1989年在Sub Pop旗下推出了首张专辑《Bleach》,在地下音乐圈获得了初步的成功。1991年9月推出《Nevermind》专辑后迅速走红,登上了Bill-board专辑榜的冠军宝座。Nirvana狂潮席卷美国,横扫全球,另类音乐开始在流行乐坛大行其道,而Kurt Cobain本人也成了一个音乐时代的里程碑。
应该承认Cobain不仅是位艺术家,也是一个在明星地位,时代代言人和摇滚拯救者的桂冠重压下崩溃的现代青年, 1993年Kurt已看过几十位医生,但没有人能真正的帮助他。他只有两种方式缓解痛苦:一是服用麻醉性的药剂,二是站在舞台上疯狂嘶吼,用观众沸腾的热情止痛。他坚持认为,他狂热呐喊的起源之处在于他的痛病。
面对深深缠绕着他的种种痛苦和烦恼,他最终选择了彻底的了断。
在尸体旁留下那封遗书的末尾他用了Neil Young的一句歌词:“It's better to burn
out than fade away!”

霹雳贝贝 发表于 2008-3-20 2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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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道```````````可是我有想到了一个艺术大师````````````````

一支花 发表于 2008-3-20 22: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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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元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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