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7en 发表于 2007-9-24 12:32:55

“熊猫烧香”制造者今日受审(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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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熊猫烧香”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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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李俊在看守所中编写专杀程序

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和传播者李俊、雷磊等4人从该病毒销售中获利20余万元,并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仙桃市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全国网友关注的“熊猫烧香”案将于今日在仙桃法院开庭审理。

  从2006年11月到今年3月,通过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及反病毒应急小组成员上报,发现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河北、辽宁、广东等多个省市的计算机用户遭受感染,数百万电脑用户被病毒破坏。

  2007年2月3日,仙桃警方经过两个月的侦破,将“武汉男孩”李俊等人抓获。经审讯查明:2004年毕业后,李俊曾多次到北京、广州等地寻找IT方面的工作,尤其钟情于网络安全公司,但均未成功。为发泄不满,同时抱着赚钱的目的,李俊开始编写病毒,2003年曾编写过“武汉男生”病毒,2005年编写了“武汉男生2005”病毒及“QQ尾巴”病毒。

  李俊交代,他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这是一种超强病毒,感染病毒的电脑会在硬盘的所有网页文件上附加病毒,天涯社区等门户网站就遭受过它的袭击。

  “熊猫烧香”具有强烈的商业目的:可以暗中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以供出售牟利;还可以控制受感染的电脑,将其变为“网络僵尸”,暗中访问一些按访问流量付费的网站,从而获利。

  涉案嫌疑人简历

  李俊(男,25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人)

  雷磊(男,25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人)

  王磊(男,22岁,山东威海人)

  叶培新(男,21岁,浙江温州人)

  张顺(男,23岁,浙江丽水人)

  王哲(男,24岁,湖北仙桃人)

  “熊猫烧香”案大事记

  2006年12月,一种被称为“尼姆亚”新型病毒在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

  2007年1月7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发出“熊猫烧香”的紧急预警。

  2007年1月9日,湖北仙桃市公安局接报,该市“江汉热线”不幸感染“熊猫烧香”病毒而致网络瘫痪。

  2007年1月31日下午,各路专家齐聚省公安厅,对“1·22”案进行“会诊”,同时成立联合工作专班。

  2007年2月3日,回出租屋取东西准备潜逃的李俊被当场抓获。随后将其同伙雷磊抓获归案

源少 发表于 2007-9-24 12:38:50

貌似我高中那时有个同学也叫李俊....:biggrin1

dv-Partner 发表于 2007-9-24 12:39:13

不知道该怎么说`...

情断柳江河 发表于 2007-9-24 12:39:37

判决结果什么样啊?:biggrin1 :biggrin1

se7en 发表于 2007-9-24 12:41:21

结果我也不太清楚 肯定要做牢啊~!:lol1

xYx 发表于 2007-9-24 12:42:45

他們太强了

shuang5454 发表于 2007-9-24 12:50:39

:1shocked1
坐牢??!!

开玩笑:1shocked1

国家不把他们弄到安全局去培养才怪:1shocked1

处女座 发表于 2007-9-24 12:55:51

哈哈`

这样的人才怎么会这样这个问题应该只得思考一下```社会原因```哎`社会啊`黑暗啊
:cry1

316998731 发表于 2007-9-24 12:58:28

这样的人才肯定会提前出狱的   肯定是帮着设计程序帮帮政府就出来得快``

和尚 发表于 2007-9-24 13:12:53

我U盘也中了一次```蛮好玩的```

彪血 发表于 2007-9-24 13:16:15

:lol1 死刑!!死刑!!!

zxdom 发表于 2007-9-24 13:17:54

不去安全局的话   被他出来报复 就完了!

彪血 发表于 2007-9-24 13:19:45

:lol1 所以说要死刑!!!爆头再碎尸,将尸体火化成粉以后一半分散到世界各地~还有一半发射到太空防止他复活~~~~










:lol1 嫉贤妒能万岁!!!

shuang5454 发表于 2007-9-24 13:23:20

原帖由 彪血 于 2007-9-24 13:19 发表 http://172.16.1.236/images/common/back.gif
:lol1 所以说要死刑!!!爆头再碎尸,将尸体火化成粉以后一半分散到世界各地~还有一半发射到太空防止他复活~~~~










:lol1 嫉贤妒能万岁!!!


:titter1 见过贱的没见过你那么贱的:titter1

boylsj 发表于 2007-9-24 13:31:11

早该受审了……怎么拖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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