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
发表于 2006-4-1 15:08:01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活着,都应该有尊严
光海风
发表于 2006-4-1 15:49:00
不为钱为什么?
为艺术?我不信.现在同性恋都合法化了,那妓女是否也可以合法化呢?
这样管理也许可以减少很多对社会危害和歧视的问题.
这还是很新的观点,在这里提一提.不知道你们怎么认为?
眼里只有¥
发表于 2006-4-1 16:15:48
路过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06-4-1 18:23:45
当是不为钱了。。为的爽~~性生活爽~~~~一个字!!贱~~
护盾军势
发表于 2006-4-1 18:53:52
还好嘛
早起不洗脚
发表于 2010-11-22 10:19:52
{:5_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