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 发表于 2006-4-1 15:08:01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活着,都应该有尊严

光海风 发表于 2006-4-1 15:49:00

不为钱为什么?
为艺术?我不信.现在同性恋都合法化了,那妓女是否也可以合法化呢?
这样管理也许可以减少很多对社会危害和歧视的问题.
这还是很新的观点,在这里提一提.不知道你们怎么认为?

眼里只有¥ 发表于 2006-4-1 16:15:48

路过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06-4-1 18:23:45

当是不为钱了。。为的爽~~性生活爽~~~~一个字!!贱~~

护盾军势 发表于 2006-4-1 18:53:52

还好嘛

早起不洗脚 发表于 2010-11-22 10: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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