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无仪 发表于 2006-3-10 15:08:50

[03-10] 南宁百货大楼原经理贪污被判

新华网南宁2月21日电(记者王勉)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日前以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黄箭雀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1996年上市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百货),是广西唯一一家上市的商业公司。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5岁的黄箭雀在担任南宁百货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先后贪污、受贿人民币近95万元。另外,黄箭雀对价值人民币188万余元、美元8800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1998年至2004年9月,黄箭雀为在南宁百货大楼承包装修柜台的南宁市一装饰工程公司签批工程款,先后13次在其办公室收受该装饰公司人员送的人民币20万元。她还以公司职工名义开户,使用本公司资金炒作本公司上市股票,通过股票账户提取现金及出售股票。

Y的,这年头,贪污的无处不在。#35

haxc 发表于 2006-3-10 15:55:45

贪污的无处不在。

狂风浪蝶 发表于 2006-3-10 15:57:33

十贪九死

天祯 发表于 2006-3-12 11:57:10

為什麼...


好人總是先於壞人而\先死...

早起不洗脚 发表于 2010-11-22 1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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